关于劳务派遣公司能否开具5%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答案是:在满足特定政策条件的前提下,劳务派遣公司可以选择差额纳税,并可按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根据中国现行增值税政策,特别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即劳务派遣公司)的增值税处理方式有两种选择:
- 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为6%)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按规定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差额计税方法(特殊规定):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核心要点解析
1. 开具5%专票的前提:
- 必须选择差额纳税方式:这是适用5%征收率的核心前提。
- 开票方式特殊: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公司,其发票开具方式有特别规定:
- 对于扣除部分(即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对于差额后的销售额部分(即管理费/服务费部分),可以开具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发票上会自动显示“差额征税”字样,并注明扣除额。
2. 选择差额计税的注意事项:
- 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对于一项具体的劳务派遣服务业务,选择了差额计税方法后,在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
- 扣除凭证需合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等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如银行付款单据、社保缴纳凭证等),作为差额扣除的依据。
- 并非强制,而是可选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如成本结构、客户需求等)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计税方式。如果进项税额较多,选择一般计税(6%)可能更划算;如果人工成本占比极高,进项票少,则选择差额计税(5%)通常能显著降低税负。
实务与建议
- 可以开具:劳务派遣公司在选择差额纳税方式后,就差额部分(即其实际取得的服务费收入)有权向接受服务的用工单位开具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工单位可以据此抵扣进项税额。
- 不能全额开:不能按收取的全部价款开具5%的专票,因为支付给员工的费用部分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或视为代收代付)。
- 决策建议:劳务派遣公司在开展业务前,应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如价格是否含税、客户是否需要专票)、自身成本结构(人工成本占比)等因素,进行详细的税负测算,审慎选择计税方法,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税务安排。务必确保财务核算清晰,扣除凭证完整合规,以应对税务核查。
总而言之,劳务派遣服务开具5%征收率的专票是政策允许的,但必须严格遵循差额征税的相关规定,并采用正确的开票流程。